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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HSFJQFY1/201904-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法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18 15:00
废止日期: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18 15:00 来源:九华山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1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1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2019年和2018年一样,没有安排外事活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18.37%

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下降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管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九办〔201347号)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 法院、兄弟法院以及外来学习考察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和2018年持平。其中:和2018年同样,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和2018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在车辆运行和维护上做到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法院各庭室外出办案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固定电话:0566-28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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