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 > “三公”经费
索引号: JHSFJQJCY/201705-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九华山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28 09:53
废止日期:
九华山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8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5.9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6.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9.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6.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00万元,根据公务用车车改方案,我单位保留3台车辆,保留的车辆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车辆,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监督检查、临场监督等需要。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网站标识码:3417000043  皖ICP备202201052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9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