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76%,减支12.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00万元,与2018年一致,每台车3万元经费。根据公务用车车改方案,我单位保留3台车辆,保留的车辆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车辆,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监督检查、临场监督等需要。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