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 > “三公”经费
索引号: JHSFJQJCY/201910-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检察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27 13:46
废止日期: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7 13:46 来源: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4.62

24.6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5.52

15.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10

9.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0

9.1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华山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万元,总支出额度在预算范围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10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52万元, 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下降8%,下降的原因一是因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转隶,减少相关部门办案产生的接待费,二是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2018年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工作调研、法治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产生的招待经费(各部门、单位根据接待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1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超支0.1万元,增加1%,增加的原因是反贪局等出差办案增加,使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增加2018,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辆。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网站标识码:3417000043  皖ICP备202201052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9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