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本级财政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二)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管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管理和拨补政策性补贴资金;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投入管理工作;负责将全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四)负责管理全山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山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
(五)负责金融服务,协调及风险防范等工作
(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九华山风景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等工作。
(八)承办风景区管委会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领导: 疏娴 财政处处长
办公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 242809
联系电话: 0566 - 282116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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