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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法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09:05
废止日期: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0 09:05 来源: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1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2.5%,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池州市相关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和2018年同样,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和2019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在车辆运行和维护上做到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法院各庭室外出办案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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