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4
8.0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
1.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
6.9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57.4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车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4.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0万元,占8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86万元,下降85.7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2019年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90万元,增长15.00%,增长的原因是车辆用于旅游市场整治巡察。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日常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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