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居)民朋友们: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系到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也是衡量社会文明风尚的重要标志,请您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严禁非法捕猎、杀害、伤害鸟类等保护野生动物。不得在菜地、果园、鱼塘等农业生产区域安装架设粘网、迷网等容易对鸟类造成伤害的捕捉网、防护网;不得在林区设置猎夹、猎套和电网装置。不得利用录音、仿生鸟、媒鸟等诱捕野鸟。
2.严禁非法运输、收购、出售、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故意或恶意造成鸟类等野生动物伤亡,或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维护生态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让我们携手并肩,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66-2821058,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规定的同时,如有发现违法行为,请积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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