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芙蓉路53号,邮编:242811,电话:0566-2833981,传真:283398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立足政府工作职能,聚焦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文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人事信息、行政权力办理结果、财政资金、应急管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民生工程、安全生产、上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1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8项二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余条,基本做到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议事协调机构简介2条、基人事信息条,包含了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政府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支出情况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信息。
本年度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福利等信息30条,儿童教育信息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公开力度,公开《九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暨应急预案》综合类信息1条;发布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及处置信息6条;发布预警信息1条、应急常识1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开情况。
完善环境保护方案,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本年度公开《九华镇2019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九华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措施类信息12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公开安全生产信息3条、森林防火信息1条。二是政府会议信息公开,公开党代会、人代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会议信息18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发布《九华山风景区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九华镇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站所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九华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公开年报,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优化处理。现有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监管信息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策部属、决策执行、财政资金、安全生产、社会公益、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本地媒体合作,并充分利用好“灵秀九华幸福小镇”微信公众号每日不定时推送政府咨询。
(五)监督保障。制定了《九华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明确各社区、站所办信息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站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为此,2020年我镇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