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政务区,电话:0566-2828798,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九华山风景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社会透明度、推进依法审计、提高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在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工作规划计划信息2条,审计计划、结果类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3条,招标采购信息3条,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其他信息30条。结合审计工作职责,将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作为重点公开领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涉密、涉敏感词、涉个人隐私排查,保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审计局是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2022年底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3年起,依托九华山风景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部门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审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一级栏目14个、二级栏目16个。栏目分类清晰、页面美观、模块简洁,目录体系完整。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制度。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定期排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发布要求,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质量不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