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九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人民政府,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2350)。
一、总体情况
九华乡政府严格按照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九华乡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和为民服务等多个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9条,其中,公开《关于印发<九华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信息6条、政府领导及机构设置等信息20条、“关于公开征求《九华乡单元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等政府决策公开信息13条、“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信息”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致全乡居民和经营户关于安全生产的一封信”等安全生产4条、城乡低保、临时救护、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111条、“ 魅力山水×和美九华-九华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等回应关切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九华乡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现场、网络、信件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4年,九华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工作细入微。严格管理编辑、审核、发布等各项流程,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和公开后跟踪监测工作。开展历史信息排查,清理无关、无效和无需长期留存信息。2024年,九华乡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失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九华山风景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九华乡政府信息,今年6月,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人事信息”“上级政策解读”等栏目,增加了“小额工程招投标”栏目。调整后的目录更加符合九华乡工作实际。二是运用九华乡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不断拓宽平台覆盖面,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夯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按时按质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无负面评价,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申请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多数涉及日常业务,对于群众更为关心的政策类信息公开不够;二是少数科室公开意识不强,相关信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2025年,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推送惠民政策和政策解读。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科室业务水平,确保工作不脱节,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