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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资源保护处(地质公园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环境资源保护处:九华山风景区扶持特色农业发展若干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5 16:43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环境资源保护处:九华山风景区扶持特色农业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05 16:43 来源:环境资源保护处(地质公园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解读单位: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解  读 人: 胡其伟

       咨询电话:0566-2821068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今年初,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改进作风举措的实施意见》(九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为深入推进风景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为景区企业解决产业化发展的困难,鼓励涉农企业、大户种粮和发展特色农业的积极性,发展冬季生态农业,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和撂荒问题有关决策部署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24号)和《中共池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农工办〔202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风景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聚焦茶叶、黄精产业,同时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培优扶强,加快规模化、标准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认真研读池州市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相关要求;二是对风景区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调研,农业生产现状、发展态势认真分析研判;三是根据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结合风景区实际起草了《九华山风景区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我处于2022年7月26日将《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通过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8月2日止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的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该《若干政策(送审稿)》。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主要是明确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奖补类别等方面:

奖补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在风景区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等。

奖补标准:依据池州市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政策和参照周边县区相关政策,设立奖补资金额度,结合风景区属于山区,农业种植成本高,比较效益低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小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农业产业奖补规模要求。

奖补类别:1、支持低产茶园改造。2、支持九华黄精种植。3、支持绿色农产品发展。4、支持粮食生产种植。5、支持冬季生态农业种植。6、支持特色农产品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五、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单位: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解读人: 胡其伟

咨询电话:0566-2821068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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