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字解读】环境资源保护处解读:《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1 14:53
来源:环境资源保护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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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
解 读 人: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 许文杰
联系电话:0566-2821054
为规范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推动我山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总结我山多年来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印发了《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九管秘[2024]1号)。现由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处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4年3月1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主城区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池政办秘[2014]16号),为池州市主城区存在的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政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建设管理上较薄弱,建设管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规范要求。推动了市主城区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快了生态城市建设。随着九华山风景区的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在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下,为规范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推动我山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处牵头起草了《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对我山园林绿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并与市出台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集中区、青阳县出台的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17日,通过九华山风景区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18日,提请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审核。
2023年12月28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1月17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
2024年1月22日,《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送审稿)》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了《九华山风景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月19日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管理办法,促进我山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推动我山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建设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包含对本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内容概况、监管主体进行了解释。
第二部分建设施工。根据《九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等规划文件要求,对建设施工规划、资质等内容进行要求。
第三部分质量监督。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要求。
第四部分验收。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进行要求。
第五部分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进行要求。
第六部分附则。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说明。
五、创新举措
根据九华山风景区实际情况制度本办法,有针对性规范市政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市政所)、九华镇、九华乡、九安公司(代建项目)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提升绿化工程管理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依据本管理办法做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