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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1 15:32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15:32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抓好民政部、财政部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12月11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池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9—2020年)》(池办秘〔2019〕87号),为便于试点工作更好的实施,九华山风景区出台《九华山风景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2019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57号)精神,结合池州现有工作基础,提出了11个方面的试点任务设想,经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初审,民政部、财政部专家组评审,最终被确定为民政部、财政部第四批试点地区之一。为确保试点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风景区根据《市池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9-2020年)》的要求和任务,经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本试点方案。

二、工作目标

试点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1个镇和2个村全面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0%以上实现社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助餐助浴、日间照料、短期寄养、家政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开展。

三、主要内容 

试点主要任务包括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探索贫困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老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健全试点工作机制等10个方面内容,其中,改造1个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个日间照料中心等是试点任务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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