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uhua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南一楼,电话:0566-2821179,邮箱:jhsjfc@163.com,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池州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着重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处紧紧围绕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全年在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213条,基本做到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其中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条,重点项目落实进展情况4条,机构领导信息4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交通运输信息41条,教育信息16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4条,价格与收费信息17条,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39条,其他应更新项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交通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我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科室、二级机构之间相互合作职能,政务信息收集、撰写到报送等方面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一名副处长分管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上传等工作,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监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务网站,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规范政务公开栏目。2021年10月,机构改革后,原经济社会发展处旅游管理科及旅游调度中心人员及职能划至文化旅游处,原经济社会发展处本级、原交通局、原物价所合并成立发展规划处(交通局),政务公开目录也一并进行了调整,二是规范公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建立了本处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新条例要求,在管委会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善制度,完善工作网络,制定各项公开制度。扎扎实实做到职责明晰、流程顺畅、信息准确、公开及时。 二是强化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部监督保障机制,对于政务公开不到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按规定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全面性有待提高,本年度进行机构改革,我处原旅游管理科和旅游调度中心划至文化旅游处,原交通局和原物价所并入发展规划处,下一步,我处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要求,调动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的主动性、积极性。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