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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南一楼,电话:0566-2821179,邮箱:2790859616@qq.com,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透明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通过九华山风景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254条。一是深化民生信息公开。全年在教育、公共体育、基本医疗卫生、价格与收费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占公开总量的58%,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共服务透明度。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公开。按时主动公开部门及下属单位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与分配结果等信息,强化财政运行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公开合规。三是强化执法公示。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录,按期公开行政权力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过程阳光化、规范化。四是统筹全面公开。围绕部门文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人口计生等公开信息50余条。内容覆盖广泛,实现了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能信息的公开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报送、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保密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保密尽保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精准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整合,清除重复、无效、无关信息。2025年,发展规划处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失效(废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九华山风景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处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安排专人维护。2025年下半年,根据我处工作实际,新增招标采购栏目,对涉及我处的竞争性采购及时进行项目谈判公告及成交结果公示,做到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作用,确保公众获取高质量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部分。为压实压紧信息公开责任,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处长碰头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进展和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确保各类政府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发展规划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教育督导、中小学信息公开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有待增强;二是对相关政策、热点信息的宣传力度不足,“两癌”筛查、老有所学、放心家政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宣传数量较少。
2026年将加以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教育督导、中小学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建立日常检查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动态更新机制,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二是持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聚焦热点政策、民生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