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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南一楼右侧104室,电话:0566-2821051,邮箱:jhsyjglj@163.com,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落实九华风景区2022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着重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应急管理局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安全生产专题信息181条。其中包括安全生产类信息88条、救灾类信息21条、发布的部门文件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落实部署情况2条、机构领导信息7条、人事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8条、财政专项资金3条、行政运行权利信息9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2条;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等各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应急管理局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局实际,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信息。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
(四)平台建设。我局通过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了相关栏目信息,设置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生产、救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全面参与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
2023年,我局将积极改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信息员业务能力提升,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公开的质量与时效,拓展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提高公开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