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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柯村新区金融服务区3号楼应急管理局,电话:0566-2821051,邮箱:jhsyjglj@163.com,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在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其中安全生产领域信息76条、救灾领域信息20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23条、全文公开部门文件11份、部门预决算信息5条、决策落实部署情况6条、规划计划等其他信息41条。信息公开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内容,对个人信息及敏感内容均进行脱敏处理,经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打通了与政务服务网数据接口,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下行政许可和其他权力2个与政务服务网重合的栏目,直接调用政务服务网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加设了页面显示关联,实现数据同源,提升了办事透明度、便利度和精准度。二是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安全和应急宣传资料、宣传品等,集中开展安全常识、应急技能、法律法规普及等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与具体业务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问题整改及时,对上级日常检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2023年,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无社会负面评议,未发生任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更新主动性不足。二是公开渠道单一,没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信息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及时公开网站信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公开渠道,扎实将线上线下公开形式有效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