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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环境资源保护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政务区环境资源保护处,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1055,传真:0566-28211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环境资源保护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环境资源保护处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点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污染防治、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强农惠农等13项二级目录。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4条,基本实现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利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放置办事指南等资料,供个人和组织索取查阅,建立政务公开栏,环境资源保护等信息上墙公布。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公开的速度还不够快速。2022年,我处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努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