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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环境资源保护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政务区环境资源保护处,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1177,传真:0566-28211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处求真务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
环境资源保护处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一是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余条,覆盖我处全年各业务领域。二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处紧扣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针对住房保障、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栏目,持续推进信息动态公开。三是聚焦民生关切热点。今年以来,我处突出做好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物业服务等群众关心了解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工作,以公开回应关切,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环境资源保护处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按时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处主要领导主抓,办公室负责内容编辑审核,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收集政务信息,由信息专员专职撰写报送,各级分工精细明确。二是夯实制度基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全面抓好贯彻执行,筑牢政务公开制度根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常态长效开展。三是推进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将信息公开深度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2025年,环境资源保护处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环境资源保护处主要依托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25年初,根据上级业务主管建议和指导,对个别栏目行进了调整,设置“农村危房改造“目录,含政策法规、改造计划、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子目录,相关数据也一并迁移至新目录。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优化信息公开专人负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限,强化全流程管控,保障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深化学习提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学习,靶向提升干部业务知识储备与实操技能,为工作高效开展夯实理论基础。三是强化整改攻坚。对照主管部门反馈问题,迅速梳理形成整改清单,精准划定整改时限,以扎实整改举措确保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我处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环境资源保护处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实现稳步提升,不过工作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有待拓宽,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未能做到具体详实、全面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发布仍沿用传统模式,缺乏创新举措和互动设计,难以有效吸引社会公众关注,也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2026年,我处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业务培训与学习提升,梳理重点领域公开清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速度与精准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助力构建公开透明的社会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