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管委会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政务服务区社保局, 邮编:242804,电话:0566-2821303。)。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管委会、党工委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对上级部门和本级部门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高。
主动公开情况。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专项资金情况、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新农合保险、社会救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回应关切”等25项二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8余条,基本实现社保、民政、就业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政策法规12条,其中转发上级部门法律法规规章6条、转发部门文件6条。另外政策解读新增6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本年度公开机构领导2条,其中领导活动2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4条,其中工资规划2条、年度计划2条。工作总结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本年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4条,其中行政处罚1条、行政给付1条、行政确认1条、其他权力1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信息4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下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活动,其中政府采购公开信息57条、工程招投标信息81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本年加强对医疗、社保服务方面信息的公开,增加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管,不断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其中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合计10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使用情况合计7条、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合计公开37条。本年度社会保险信息公开33条、社会救助信息信息公开96条。就业方面公开本年度公开就业补助资金信息10条。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残障人士的帮扶,本年度完成申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并完成复核条件的人士完成复明工作,公开相关信息3条。本年度残疾人保障公开的信息4条。加强对失业人员的援助,本年度公开就业创业公开信息48条,涉及人力资源市场的招招聘6条、国有企事业单位单位人员招聘公开信息6条、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公开信息3条、就业资金的监管和就业创业政策公开信息19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减灾救灾和灾害事故救援公开信息1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公开信息4条、互联网+政务服务3条、社区建设3条、社会组织12条。
(二)政府信息监督与管理
一是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公开范围。确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部门分管的原则,各经办人员相互配合,专人发布和维护公开信息。二是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对网站的维护,对接信息办及时完成完善信息公开,确保落实信息公开有条不紊进行。三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四是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积极参与相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和培训课程并不断的加强自我学习。
(三)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市政府和管委会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等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学习新商网公开网站公开模式,按照新要求,设立栏目名称对接转移就政务公开网站,配合信息办完成总体公开信息的迁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3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107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1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1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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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交代的任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建设薄弱。目前我部门单位办公室仅有1名工作人员且兼职,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二是业务指导不够。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足,在抓好本机关政务公开及指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业务指导不够的问题。三是办理相关公开信息还不够规范。不能合理应对日益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存在滞后和缺失的风险。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行系列改进。一是完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监管。今后将更加重视信息公开的工作推进,进行办公室主体领导工作开展,各业务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负责,同时也要加强追责机制,对经办人员办事敷衍,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罚。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与信息办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