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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13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社会保障局紧密围绕社会保险、就业促进等核心职能与社会公众关切,以提升服务效能和民生保障水平为导向,持续优化公开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
(一 )主动公开
社会保障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20余条。一是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欠薪治理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活动动态、进展通报、结果公示等关键信息。二是对民政领域中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方面,严格按月公开救助资金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全程透明、公开可查。整体公开内容全面覆盖社会保障局各项职能,系统展现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与工作动态的全貌。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社会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全流程管控标准,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前的分级审核与内容核查责任机制,在依法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底线。二是建立已公开信息动态监测与优化机制,通过定期巡检,及时下架无效内容、更新过时信息、隐匿敏感个人数据。2025年,社会保障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今年根据上级业务主管建议结合人社重点工作增设“欠薪治理”栏目,及时更新接访公告、举报投诉渠道、违法典型案例等信息。二是通过景区主流新媒体发布九华山风景区就业创业政策系列解读、就业创业服务等信息,致力于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优化形成“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专人对接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公开任务明确至具体岗位与人员,保障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实效,对日常监测反馈的薄弱环节与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5年,社会保障局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存的主要问题:栏目更新时效性尚有欠缺,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公开形式有待丰富。
改进情况:我局将推进业务培训与学习提升,全面增强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媒介,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致力于打造更加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