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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公安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邮编:242811,电话:0566-2821096,传真:282109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10项二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6余条,基本实现公安领域全覆盖。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内设机构简介条、下属单位简介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年度公开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20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关于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公开信息》施工有关信息1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在社会上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我单位本局工作信息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警种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风景区公安局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办理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向党工委、管委会上报本局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准确、鲜活。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管委会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管委会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0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

0

20

行政强制

2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5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安排专人积极参加管委会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2020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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