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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52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1096,传真:0566-28210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警务、为民服务等公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游客群众的积极作用。

(一)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各项要求,通过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5条。其中,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4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25条,机构设置、机构领导信息条29条,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工作规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20条,应急管理信息28条,“双随机、一公开”等其他栏目公开信息39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基本实现公安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公安局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审核制度做好审查工作,按照《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并于局保密办、法制大队等部门扎实做好日常公开信息的联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三)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依托“九华山风景区”门户网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期更新法定公开栏目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充分发挥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实现信息公开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目前“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在线”微博关注量6967,全年发布信息1757 条

(五)监督保障

通过门户网站、“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在线”微博、民意感知回应系统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2023年暂无此类数据)。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调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自主发现和上级检测反馈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2023年,公安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93

行政强制

1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拔高,少数单位上报有关数据不够积极主动;二是信息审核公开界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网站信息运维更新情况巡查不到位,出现个别信息表述不准确等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运维管理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上下对接、部门联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依托“民意感知回应”系统和网上警民议事厅,深化民意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三是持续抓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责任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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