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九华山风景区”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邮编:242809,电话:0566-2821096,传真:28210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在“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决算、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10项二级目录中,分门别类上传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1条,基本实现公安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其中机构简介0条、内设机构简介0条、下属单位简介0条,更新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1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年度公开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暂无重大建设项目。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在社会上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我单位本局工作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警种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风景区公安局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办理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等领域,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向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关心景区公安工作的群众上报、发布本局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鲜活。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管委会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9 | 0 | 11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0 | 20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0 | 0 | 7860 |
行政强制 | 26 | 2 | 5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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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7.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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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警种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尚有不足,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局直各单位学习新《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辅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细化各警种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新媒体运用。进一步做好公安局门户网站、“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在线”新浪微博等政务公开载体的运行维护管理,严格审核各类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